以索贿方式构成的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4-01 17:41   286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二者的界限一般不难区分,容易混淆的是表现为索贿形式的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其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敲诈勒索罪的主体则是一般主体。(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勒索他人的财物,是区分本罪
二者的界限一般不难区分,容易混淆的是表现为索贿形式的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其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敲诈勒索罪的主体则是一般主体。(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勒索他人的财物,是区分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关键。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请托人所要或者勒索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表现为行为人单纯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手段,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3)犯罪客体不同。以索贿方式构成的受贿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同时也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则主要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