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我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2-13 13:02   2984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我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犯罪及处刑的规定。这里所谓的“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是指被境外国家和地区确定为黑社会的组织,既包括外国的黑社会组织,也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的黑社会组织。所谓“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是指境外黑社会组织通过引诱、拉拢、腐蚀、强迫、威胁、暴力、贿赂等手段,在我国境内吸收组织成员的行为。根据本款规定,犯本款规定之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